儿子死于车祸后,老人李朋杰把一套房产送给了儿媳刘春华。数年后,儿媳将房子卖了。老两口得知此事,又搬进了该房屋,并说,“等我们死了才能卖房”。而已经拿到房产证的买家半年时间无法入住,只得将80多岁的老两口告上了法庭,要求腾房。
考虑到这对夫妇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昨天,朝阳法院将庭审开到了老人的住所内。
涉案房屋内开庭审理
昨天(11月28日)上午8点多,朝阳区六里屯西里的几名老居民陆续走进号楼王淑兰住所内,有人帮忙照顾老太太王淑兰,有人开始收拾最大的房间。
一场关于这套房屋的民事纠纷,将要在这间房内开庭。
10点5分,4名法官走了进来,紧随其后的是原告郭先生、叶女士夫妇及其代理律师。
法官坐在事先准备好的桌子旁,郭先生一方坐在法官左边的椅子上,原本躺在床上的王淑兰,被女儿和邻居扶着,坐在床边。旁听的邻居交了身份证后,站在屋里。不足20平米的房间,聚集了4名法官、3名原告方人员、名被告、6名旁听人员和8名记者。
原告叶女士说,她和丈夫于今年月8日通过链家地产红庙店介绍,和卖房人刘春华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随后办理了过户手续,取得了房产证。但是办理入住手续时,发现该房屋仍然住着刘春华的公公婆婆李朋杰和王淑兰。多次要求腾房未果,郭先生夫妇将李朋杰、王淑兰诉至朝阳法院。
法官询问被告时,连叫了两遍“李朋杰”,回答他的是李朋杰的女儿李玉环,她说父亲正在复兴医院住院,无法出庭。
“王淑兰,你知道房子被卖的事情吗?”法官转头问李朋杰的老伴王淑兰。
王淑兰满脸茫然,眼睛直直地盯着法官,半晌才回答说:“不知道。”“那你知道你儿媳为什么卖房子吗?”“不知道。”
旁听的邻居刘大妈忍不住插话说,王淑兰有老年痴呆症,问什么都只回答“不知道”。随后女儿李玉环走到装满药瓶的柜子边,随手抱了几瓶药给法官,说王淑兰早已被确诊为重度老年痴呆症。
法官看了药瓶和老太太的情况后宣布,王淑兰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而她的丈夫李朋杰也不在现场,法官遂问李玉环是否愿意做父母的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