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28日,武汉市九真山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与蔡甸区永安街炉房村村民委员会签订《生态旅游区开发建设合作协议书》,租赁面积614亩,租期50年。2005年1月至6月,该公司共支付租金10.028万元。2006年5月,武汉市九真山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蔡甸区永安街炉房村集体土地23.9亩新建大好河山生态休闲旅游区,修建了区间道路、会所和接待中心。该项目所占土地规划为基本农田10.5亩,林地13.4亩。
2007年8月23日,蔡甸区国土资源管理局对武汉市九真山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单位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23.9亩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2007年10月20日,蔡甸区国土资源管理局对永安街炉房村村委会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村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5.708万元,并按其违法所得的10%的标准处以罚款0.5708万元。目前,该案正在执行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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