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7月1日起开始将外商投资房地产的备案权下放,由省级商务部门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业备案材料进行核对,然后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及核对。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表示这一政策已经开始执行,但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尚未公布具体执行细则,但预计很快会出台。
目前,这一外资投资房地产备案权限的"下放"尚未进入实质的审批阶段,政策的执行将加快审批和备案的时间,进而加快外汇资金进入广州的时间。
国家商务部日前下发的《商务部关于做好外商投资房地产业备案工作的通知》指出,商务部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业备案材料进行核对。针对外商投资房地产相关需要审批事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审批,并将原需报商务部备案的材料送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核对。
但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进行定期抽查,如果出现不符合现行规定的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商务部将协同外汇管理部门取消公司外汇登记,并取消其外资统计;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现两次违规,将被通报批评,限期未改则收回备案授权。
在2006年宏观调控期间,国家商务部规定外商投资房地产项目必须通过国家商务部审批并备案。自此,外资进入内地的监控越来越严格。而从今年7月1日起,这一审批和备案权限下放到省级部门。
据了解,投资项目审批时间长是导致外商投资房地产减缓的主要因素之一。去年商务部相继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企业审批和监管的通知》,以及《关于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此后,外商投资房地产的现象明显减少。
审批和备案权限下放到省,审批程序相对来说会简单一些,审批时间也会快一些,外汇进入广州也会更快一些。(高丽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