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拆迁管理部门应将裁决请求及时告知被申请裁决一方,要求被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辩,并提交相关资料→必须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项要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当事人拒不参加协调的,可以作出裁决→有关当事人根据调解的规定程序提出要求或答辩、陈述事实和理由、举证、指证,拆迁管理部门主持调解、听取意见、宣传解释相关政策,制作调解笔录,并要求有关当事人签署→在调解规定期限内,当事人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行政裁决,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可采取邮寄或留置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