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一场业主索要降价补偿的风波席卷全国,深圳、北京、上海、武汉等地一些业主由于承受不了数月内的快速“贬值”,纷纷采用围堵楼盘售楼处的维权方式,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补偿差价等自认为“合理”的要求,引起社会哗然。
在一个市场经济的社会里,商品价格受市场供应、宏观调控、营销策略(即商家低价处理剩余商品以求追求阶梯利润)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本是正常的市场行为。就像我们买一件新款衣服,一些人为了赶时髦,就在上市时便抢先购买了,可是如果过段时间该衣服降价了,你能去商场要求返还差价吗?
房子作为商品也一样,一个愿买,一个愿卖,形成了口头的或文字的契约,既符合市场原则,也符合合同条款,买房业主找开发商索赔差价的行为“很天真”。反过来说,当业主买了房子后,房价不但没缩水,而是暴涨,那么在房价上涨的时候获利部分是不是也应该分给开发商一部分。
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只赚不赔的买卖。作为一个心智成熟的个体,投资有风险是路人皆知的。可是从业主索要降价补偿的举动和表现来看,其风险意识又是多么的淡薄,多么的不堪一击。也许我们常常把“市场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挂在嘴边,自我感觉具备了抗“风险”的能力,并且还时不时教育别人要如何如何树立风险意识,可是当真正的风险降临到自己的头上时,其行为和举动又变得如此的脆弱和不理智。
当然,业主索要降价补偿的行为除自身不理性外,我想政府对买房人风险意识教育不够也是一大原因。常听到政府部门强调“股市有风险”,但很少听到 “楼市有风险”。政府部门为什么不反复强调楼市风险意识?一方面是因为政府认为楼市没有风险,或者说楼市监管部门本身就缺乏风险意识;另一方面,房价快涨中有政府利益,如果过多强调风险,政府的利益如何保证?
总之,在整个事件来看,损失最大的还是先期购房者。不过作为风险投资的一部分,自负盈亏在所难免。或许长期的和平年代已使人们的风险和危机意识淡漠,应付突发风险性事件的心理准备不足,从而使个人在认知和行为上应对能力降低。所以,适时加强国民系统的风险意识教育,树立风险意识,提高抗风险能力已迫在眉睫。期望当人们再一次遇到此类事件时,能用健康的心态,客观、理性地应对所面临的困境。(尹维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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