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未满两年的公房税费

  一套翠微地区建筑面积80平方米公房欲出售,市场价为7000元/平方米,即房屋成交价为56万元。产权证下发日期为2003年7月8日。

 

  营业税为=560000×5%=28000元

 

  个人所得税为=(560000-4000×80)×20%=48000元

 

  印花税为=560000×0.5‰=280元

 

  优补成费为=1560×80×6%=7488元

 

  中介费为=560000×1.5%=8400元

 

  居间担保过户费:1500元

 

  总计:9900元

 

  卖方共需缴纳的费用为: 28000+48000+280+7488+8400+1500=93668元